慈溪市信访局2009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年度报告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,现公布慈溪市信访局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本年报由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。本年报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。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,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,联系地址: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680号,电话:0574-63981958。

  一、概述

  (一)工作整体推进情况

 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切实加强对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,成立由局长罗小利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。截止2009年底,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,政府信息公开咨询、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。

  (二)建立健全工作机制、制度规范情况

  根据《条例》有关规定,参照《慈溪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和《慈溪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,结合本局工作实际,特制定了《慈溪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和《慈溪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,详细编制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、公开方式、公开时限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程序。

  (三)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

 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。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《慈溪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,结合“四项制度”建设,我局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制度,制定了《慈溪市信访局“三项制度”》、《慈溪市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(试行)》等配套制度,明确职责,落实责任,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经常化。

  (四)《条例》学习、宣传、培训、督查等方面的工作

 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工作,召开了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学习《条例》,由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虞家立同志详细讲解《条例》内容和意义、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等。

 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
  市信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6条,其中主要包括工作动态11条,政府公文12条,机构信息9条及便民服务2条。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由门户网站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。

  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

  市信访局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。

 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
  2009年市信访局没有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。

  五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

  2009年市信访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
  六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

  (一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

  一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还不够迅速,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报送时效;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,目前公开的信息尚有部分内容还不够充实,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;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够多,市信访局正在努力拓宽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渠道,让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,还能从网上服务,新闻媒体及其他公共查阅场所获得信息,最大限度地做到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。

  (二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

  1、按照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总体要求,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,指派专员定期对其进行维护,最大限度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顺利有效地运作,为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提供良好的服务。

  2、在不断健全、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的同时,进一步做好网上服务平台的工作,加强同新闻媒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联系,拓宽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渠道,为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多的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,从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质量。

  3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及有关规定要求,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,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,从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。

   

  2010年是新的一年,我局必定能更好地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宗旨和要求,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公开的信息内容,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,现公布慈溪市信访局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本年报由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。本年报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。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,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,联系地址: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680号,电话:0574-63981958。

  一、概述

  (一)工作整体推进情况

 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切实加强对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,成立由局长罗小利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。截止2009年底,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,政府信息公开咨询、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。

  (二)建立健全工作机制、制度规范情况

  根据《条例》有关规定,参照《慈溪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和《慈溪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,结合本局工作实际,特制定了《慈溪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和《慈溪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,详细编制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、公开方式、公开时限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程序。

  (三)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

 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。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《慈溪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,结合“四项制度”建设,我局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制度,制定了《慈溪市信访局“三项制度”》、《慈溪市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(试行)》等配套制度,明确职责,落实责任,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经常化。

  (四)《条例》学习、宣传、培训、督查等方面的工作

 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工作,召开了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学习《条例》,由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虞家立同志详细讲解《条例》内容和意义、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等。

 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
  市信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6条,其中主要包括工作动态11条,政府公文12条,机构信息9条及便民服务2条。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由门户网站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。

  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

  市信访局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。

 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
  2009年市信访局没有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。

  五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

  2009年市信访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
  六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

  (一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

  一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还不够迅速,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报送时效;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,目前公开的信息尚有部分内容还不够充实,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;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够多,市信访局正在努力拓宽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渠道,让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,还能从网上服务,新闻媒体及其他公共查阅场所获得信息,最大限度地做到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。

  (二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

  1、按照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总体要求,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,指派专员定期对其进行维护,最大限度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顺利有效地运作,为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提供良好的服务。

  2、在不断健全、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的同时,进一步做好网上服务平台的工作,加强同新闻媒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联系,拓宽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渠道,为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多的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,从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质量。

  3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及有关规定要求,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,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,从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。

   

  2010年是新的一年,我局必定能更好地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宗旨和要求,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公开的信息内容,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。



索引号: 330282000-065-C01010-20100401-1
信息类别: 年度报告 审核程序: 单位审核公开
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:
成文日期: 2010-04-01 公开时限: 长期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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